永春县柑桔同业公会简介
永春县柑桔同业公会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桃溪开元路135号,本会成立于1996年10月15日,是永春地域内的柑桔种植大户和营销大户,按自愿原则组织起来的柑桔行业群众团体是县委、县政府联系和管理柑桔行业的桥梁和纽带。同业公会将致力于提高柑桔的质量和经营水平,促进柑桔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为永春的经济繁荣服务。现有会员220人,覆盖全县所有22个乡镇。其中:会长1名,监事长1名、副会长21名,秘书长1名,理事60人,现公会已拥一公司一中心四个工作部,即:一条龙服务公司、运销投诉中心、市场信息部、市场营销部、生产指导和质量监督部。同时公会在北京、上海、沈阳、哈尔滨、长春等国内30多个主要柑桔销售区及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建立海内外信息互通机制,永春县柑桔同业公会已经发展成为全县最大的芦柑销售和服务中介组织,2003年被列为全省重点中介组织之一。
自创办以来,柑桔同业公会充分发挥会员多、分布广的优势,不断完善公会自身建设和管理,在提高永春芦柑的品质和营销信誉,力保永春芦柑的品牌,促进柑桔产业化发展以及每年的促销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县委、县政府管理芦柑产业的重要助手。目前,公会会员自建芦柑生产基地6万亩,芦柑出口基地备案7.5万亩,建设芦柑出口外贸、内销加工点100个。带动周边农民发展芦柑生产基地约4万亩。永春芦柑2008年产季出口数量14.66万吨,出口创汇1.02亿美元。柑桔同业公会生产和经营芦柑总收入达3.5亿元,出口创汇达到7000多万美元。公会组织“永春芦柑”参加评选,在1999年12月、2001年元月、2003年元月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评为“中华名果”,1999年12月被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确认为“绿色食品”。2003年5月被泉州市人民政府评为“2002年度农村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12月被泉州市委、市政府评为“工商联系先进单位”、2003年12月被农业部评为全省唯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先进单位”、2004年1月被泉州市农业、财政局评为“泉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04年8月被科技部核准国家星火计划农村专业技术示范协会。2004年11月被中共永春县委县政府评为“2003年度组织永春芦柑营销先进单位”。2005年11月被福建省农业厅评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点”。2006年8月被福建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05年福建省农业产业化“十优农村专业合作组织”、2007年1月被泉州市农办、泉州市财政局授予“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泉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荣誉称号等。2009年经农业部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定,永春芦柑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相关标准要求,荣获无公害农产品证书;2009年12月,“永春芦柑”荣获福建省名牌农产品称号。2010年第二轮被泉州市农办、泉州市财政局授予“2010年至2012年泉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荣誉称号。2011年12月,永春芦柑获得“2011消费者最喜爱的100个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第19位,全国柑桔类品牌第一位。2013年12月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授予信用单位;被中国银行泉州分行评为信誉良好企业。“永春芦柑”品牌经中国农业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课题组评估:在2015年中国农产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中,永春芦柑品牌价值27.42亿元。我会又在2015年农业品牌起飞行动中被评为“农业产业英雄单位”。同时被工商联评为“五好协会”。永春芦柑在2018年中国果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为32.95亿元。